为积极推进学院民主建设,落实党务、院务公开,推进党内民主,加强党内监督,保障党员和教职工权利,密切党群关系,结合学院实际,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 指导思想
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和师生党员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选择权和监督权,规范党务、院务行为,提高工作效能,促进和谐,服务群众,推动发展。
二、党务公开
(一)党总支贯彻执行校党委决策部署情况,对重大问题决策执行情况、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;
(二)党组织设置、主要职责、支部调整、党员发展、民主评议、创先争优、评优选先、党费收缴以及使用和管理等情况;
(三)师生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;
(四)听取、采纳党员及群众意见和建议,办理涉及党员、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;
(五)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执行情况、干部廉洁自律和考核奖惩等情况;
(六)上级文件要求公开和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内容。
三、院务公开
(一)贯彻执行校党委及行政决议、决定的情况;
(二)班子成员分工情况;
(三)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重要决议、决定及执行情况,学院制定的有关管理规章;
(四)学院专业发展规划,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;
(五)学院内设机构设立和人员的选拔、管理情况;
(六)实验室建设方案论证报批情况,学院自购实验耗材按规定询价采购情况;
(七)学院人才招聘计划、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、评聘情况;
(八)教职工年度考核奖励等基本情况,教职工评优选先的政策、条件及推荐情况;
(九) 学生评优、评奖、评助情况;
(十)学生学籍处理结果和违纪处理情况,根据教务处的通知,由学院会知学生本人。
四、公开形式
属于通知类、事务类的以学院文件、会议、院网、公告栏等形式公开;属于规章、制度、措施的,以便于党员查阅的方式公开。
五、公开程序
对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,由学院党总支会议讨论、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后进行公开。
六、公开时限
党务院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,分为四种:
(一)长期公开。主要指有关政策、工作制度、工作程序、办事机构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;
(二)定期公开。主要指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,一般每年、半年或每季度公开一次;
(三)分期公开。主要指动态性、阶段性工作,按进展情况逐段公开,该项工作结束时还要进行总结性公开;
(四)适时公开。主要指临时性工作的公开。适时公开必须在党务、院务发生后的最快时限内予以公开。
七、建立工作档案
公开的公告和其他文稿,由负责人审核签字,建档留存。
八、成立领导小组
组长由党总支书记、院长担任,党政联席会负责审定。院办主任为党务、院务公开信息员,具体负责党务、院务公开的日常工作。
九、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。
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
2018年12月11日